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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縣中計劃》),加大對縣中的扶持力度,整體提升縣中辦學水平。《縣中計劃》提出,到2025年縣中整體辦學水平顯著提升,市域內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機制基本健全。
“縣中規模超過全國普通高中學校總數一半,是縣域基礎教育的龍頭。辦好縣中對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帶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服務國家鄉村振興和人才發展戰略,具有重大意義。”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說。
防止縣中生源過度流失
生源尤其是優質生源的流失,對縣中發展沖擊很大。縣中要走出發展困境,首先要穩住生源。《縣中計劃》提出,到2025年,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規范,縣中生源流失現象得到根本扭轉。
《縣中計劃》對深化招生管理改革提出了要求。全面推進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錄取模式,著力構建規范有序和監督有力的招生機制,堅決杜絕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防止縣中生源過度流失,維護良好教育生態。
具體而言,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強化招生管理省級統籌責任、地市主體責任、縣級落實責任,全面落實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規范特殊類型招生,促進縣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縣中計劃》要求,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省級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對違規招生行為加大查處力度。高校招生有關專項計劃繼續對基礎教育薄弱地區予以支持。
同時,《縣中計劃》提出,各地要樹立正確政績觀,不得給縣中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高考升學率考核評價學校和校長、教師,嚴禁炒作高考升學率和高考狀元。
嚴禁惡意搶挖優秀教師
為推動解決縣中教師總量不足以及招聘難、留不住等問題,促進整體提升縣中教師隊伍素質,《縣中計劃》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
一是加大縣中教師補充力度。《縣中計劃》要求各地嚴格落實中央關于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的相關規定,依照標準條件及時補充縣中教師。實施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加大縣中教師培養力度。同時,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擠占縣中教職工編制或長期借用縣中教師,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
二是健全縣中教師激勵機制。要求各地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中高級教師崗位設置適當向縣中傾斜,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優秀人才傾斜。
三是嚴禁搶挖縣中優秀教師。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教師流動手續,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縣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搶挖人才的,停止學校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是提高縣中教師隊伍素質。教育部組織開展縣中校長和教師骨干示范培訓,省級組織縣中校長和教師全員培訓。要將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重點任務以及新方法新技術應用作為培訓重要內容,不斷提高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同時,地方各級教研部門要配齊普通高中各學科專職教研員,有針對性地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
改善縣中辦學薄弱環節
實驗室和實驗設備不足、大班額、食宿衛生等條件差……針對縣中辦學的薄弱環節,《縣中計劃》提出了實施縣中托管幫扶工程、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消除大班額和有效控制大規模學校、提高縣中經費投入水平等政策措施。
實施縣中托管幫扶工程。教育部將依托舉辦附屬中學的部屬高校,面向100個縣托管100所縣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按照對口支援關系,組織東部發達地區省份,面向西部10省份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組團式對口幫扶。托管高校要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不得收取“品牌費”。
實施縣中標準化建設工程。國家修訂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要求,更好適應高考綜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繼續實施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項目,重點支持改善縣中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實驗設備與信息化教學條件建設。《縣中計劃》要求,常住人口5萬人以上或初中畢業生2000人以上的縣,原則上應建設一所普通高中。
在消除大班額和有效控制大規模學校方面,《縣中計劃》進一步提出了工作目標和要求,一是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實施力度,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額,普通高中新入學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二是對現有的大規模學校,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規模壓減實施方案。嚴禁隨意撤并縣中,新建普通高中規模不得超過3000人,防止出現新的大規模學校。
針對部分地方存在的縣中教育經費投入水平總體偏低、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縣中計劃》要求,一是要進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縣中傾斜;二是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學費標準定期動態調整機制,適時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水平,確保縣中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到校;三是繼續實施好國家助學金和免學雜費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來源:中國教育報】